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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載]21 天教你學會 C++

轉載自: 酷殼 - 21 天教你學會 C++


下面是一個《Teach Yourself C++ in 21 Days》的流程圖, 請各位程式設計師同仁認真領會。如果有必要, 你可以查看這個圖書以作參照: http: //www.china-pub.com/27043

看完上面這個圖片, 我在想, 我學習 C++ 有 12 年了, 好像 C++ 也沒有學得特別懂, 看到 STL 和泛型, 還是很頭大。不過, 我應該去考慮研究量子物理和生物化學, 這樣, 我才能重返 98 年殺掉還在大學的我, 然後達到 21 天搞定 C++ 的目標。另外, 得要特別提醒剛剛開始學習 C++ 的朋友, 第 21 天的時候, 小心被人殺害。呵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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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sense 與 IE8 的錯誤訊息 800a03e8

最近變更網頁的佈景主題, 也插入了 Adsense 的廣告。網頁在 Firefox、Chrome 的顯示都正常, 唯獨在 IE8 卻會出現 "800a03e8" 的 Javascript 錯誤, 有時甚至連網頁都無法顯示!!

畫面如下:

解決方法:

因為新的佈景主題有加入了 IE7 的 "相容性檢視", 只要把這一行從佈景主題的原始碼刪除即可:

<!meta http-equiv="X-UA-Compatible" content="IE=EmulateIE7" />

這樣做了的缺點是,以後只能使用 IE8 允許的標準設計網站!!不過這也不算什麼缺點,畢竟 IE 過去都不按照 W3C 的網站設計標準走。

[JavaScript]模擬 jQuery 的 CSS 選擇器 (Selector)

2017/03/21 更新:

可能是之前為了要相容舊版 IE (v9.0 之前) 的緣故,所以沒發現到 JavaScript 還有 querySelector()querySelectorAll() 這兩個函式,它們的功能分別為:

範例中可以得知,這兩個函式遵循 CSS 語法,可以實現複雜的 CSS 選擇器的層級、屬性、分組、串聯、偽元素...等判斷,功能已不是 getElementById()getElementsByClassName()getElementsByTagName() 可以比擬!

當然複雜的 CSS 層級可改由 querySelector() 或 querySelectorAll() 來取得元素,不過若是目標明確,考量效率我還是用 getElementById() 來處理可能會比較好。

自訂函式 $$() 改寫如下:

function $$(element, isFirst){
    if(isFirst === 1){
        // 強制回傳第一筆符合的元素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querySelector(element));
    }
    else if(/^\#[\w\-]+/.test(element)){
        // 以 $$("#id") 回傳元素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getElementById(element.slice(1)));
    }
    else{
        // 回傳元素陣列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querySelectorAll(element));
    }
}

($$() 增加了第二個參數: isFirst,若設為 1 則強制回傳第一筆符合 CSS 選擇器的元素,而非元素陣列)

之前的內容:

自訂函式

JQuery 強大、方便的選擇器 (Selector) 是 jQuery 不可或缺的功能之一。不過如果我們不想載入 jQuery 而只想使用類似 jQuery 選擇器的功能,那可以用自訂函式的方式做到:

function $$(element){
    switch(element.charAt(0)){
    case("#"):
        // 以 $$("#id") 回傳元素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getElementById(element.slice(1)));
    case("."):
        // 以 $$(".class") 回傳元素陣列,IE 要 v9.0 之後才支援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getElementsByClassName(element.slice(1)));
    default:
        // 以 $$("tag") 回傳元素陣列
        return(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element));
    }
}

或是單純一點,僅傳回指定 id 的元素就好:

function $$(element){
    return(document.getElementById(element));
}

我把這個自訂的函式命名為 $$(),用以與 jQuery 的工廠函式 $() 做區隔。

但是要注意,以上自訂函式回傳的都是 DOM 元素,與 jQuery 在其它操作上並不相同。

換掉 jQuery 的工廠函式

如有需要也可以用 jQuery.noConflict() 換掉 jQuery 的工廠函式 $(),ex:

var jq = jQuery.noConflict();

這樣就能改用 jq() 來做為 jQuery 操作,而原本的 $() 只要再次重新定義為自訂函式即可使用,不會與 jQuery 衝突。

幫大家試過用 ¥ 做為自訂函式的名稱,不過都失敗,大家可以不用試了!

參考網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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